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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利政策及歷年股利分配情形

依本公司2020623日股東會通過之公司章程:於掛牌期間,除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或本章程另有規定,或附於股份之權利另有規範外,凡本公司於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如有盈餘,於依法提繳所有相關稅款、彌補虧損(包括先前年度之虧損及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如有)、按照上市(櫃)規範提撥法定盈餘公積(但若法定盈餘公積合計已達本公司已發行資本總額者不適用之),次提特別盈餘公積(如有)後,剩餘之金額(包括經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得由股東常會以普通決議,以不低於該可分配盈餘金額之百分之十,加計經本公司股東常會以普通決議所定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之全部或一部(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股東持股比例,派付股息/紅利予股東,其中現金股息/紅利之數額,不得低於該次派付股息/紅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年度 EPS 每股現金股利 股利發放率 發放日期
2017 4.81 3.01 63% 2018/7/4
2018 6.86 3.80 55%  2019/7/23
2019 6.79 4.5(註) 66% 2020/8/7
2020 6.52 4.50 69% 2021/8/27
2021 6.30 4.50 71% 2022/7/28
(註)因本公司第一次買回庫藏股已執行完畢,共計買回500,000股,使參與2019年度盈餘分配之流通在外股數降為33,500,000股,經20200623日董事會決議變更每股配息率為4.56716417元。